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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底前持有效建照者,建築期限自動展延2年,期盼有效緩解缺工問題

22020.03.31

桃園市長鄭文燦今(31)日上午主持紓困專案會議時表示,近年因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工程、民間廠房及住宅營造等需求提高,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營建工地普遍缺工嚴重,多因人力供應不足而影響工期。因此,市府決定推動「因應營建相關產業缺工,同意建築工期展延2年」紓困方案,今(109)年12月底前,持有效建照者,其建築期限自動展延2年,讓業者有更充分時間完成工程,有效緩解營建產業缺工問題。

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,建築營建產業近年缺工,加上疫情影響,出現嚴重缺工問題。因此,市府將其納入本市紓困振興方案對象,將依據《建築法》及《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》第26條第4、5項規定:「因構造特殊、施工困難、工程規模鉅大或其他情形特殊而有增加日數之必要者,本府得酌予增加建築期限。」推動「因應營建相關產業缺工,同意建築工期展延2年」紓困方案,本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於實施日起至今(109)年12月31日期間屬有效者,其建築期限增加2年,無須另行申請。

新聞來源:桃園市政府網路